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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建委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建发〔2014〕30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和省属及外省、外地在昌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委属各单位:
    2013年,我市的城乡建设事业在省住建厅指导下,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村镇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市建委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材料。
    附件:《市建委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建委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我市的城乡建设事业在省建设厅指导下,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村镇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做好2013年度全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严格要求,坚持先进性,评出贡献大、成绩突出的先进群体和优秀管理人员。树立典型,崇尚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全市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3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  炜(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应  皓(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徐海仁(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江  涛(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
            池建林(市建委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张焕胜(市建委副调研员)
            龚著勤(市建委副调研员)
            万  军(市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皓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邱新平、刘建勇、申绪兵、童华、方洪永、涂勋、余勇、魏洪亮、熊新、熊禛联、常辉昌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以及拟发有关表彰内容的各项文件,汇总事迹材料,编印光荣册。
    三、评比范围、奖项和评分办法
    具体评比范围、奖项和评分办法详见《南昌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办法》
    四、评比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评比表彰先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明确评比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活动。
    2.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评比方法,在总结考核的基础上,认真把好复查关。
    3.坚持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以数据论证,先进事迹材料确切真实。
    4.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一式一份),字迹要清晰,各级提出意见后加盖公章。(先进企业和优秀建造师、优秀监理工程师、优秀企业经理的申报表详见附件,其他奖项的申报表请咨询材料归集的相关主管部门)
    5.认真按程序评比,在基层评选后上报县、区或主管部门复审,再报市建委评选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委党委批准。
    6.本年度的先进施工企业及先进个人名额由我委实行总量控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7.先进建设管理单位由建委综合考评确定,各县区(含开发区)不需申报。
    8.企业提供的优良工程和安全生产样板工地需要先到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盖章认可后才能作为申报业绩,未经“两站”确认的业绩一律视为无效。
    五、评比及表彰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即可研究布置,开展评比活动。在2014年4月15日前,按照《南昌市建设行业(建筑业)评比表彰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评比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汇总评分,具体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阅读:1267 次 日期: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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